“这样啊。”
“白天不一定……白天不在剧院,我们有录音室,在闸北区,我会在那里。”
“稍等,到底是‘不一定在’?还是‘不在’?”“不……不在。”
“那请说‘一定不在’。”
“……”算了吧,自己沟通技巧不太高明,吴霭只能直白:“这是我喜欢的,而且乐队需要我,我想好好做。
庄的意见重要,你觉得呢?”此话一出,房间就安静了,不是很复杂的问题却迟迟等不到答案。
身后的人不吭声,吴霭唯恐他睡了,着急回过头一看——醒着的,在摸自己下巴。
看唇角的弧度还好,应该只是在思考。
吴耙耳朵吁出一口气,靠上去:“庄,抱。”
他软绵绵地蹭胸口,又故意把自己腿往他的腿中间塞。
庄被打断,笑道:“抱小媳妇?”“不是小媳妇。”
吴霭也笑,想起小画和落款,说:“怎么有人敢说我这样的硬汉是小媳妇?等着!有东西给你看!”他想开床头柜,但被箍着不让动。
庄俯下身来,两人立即开始接吻、抚摸,耳鬓厮磨。
吴霭情难自己,像小狗发情一样蹭来蹭去。
爱音乐,也爱庄。
他凝望浅瞳,说:“你对我太重要。”
“哦?”庄道:“多重要?”心爱之人,灵感之源,生命之光,欲望之火,身体里的第一灵魂上的唯一,吴霭没琴就不善表达,想了想,格外笃定:“我也想写出一个《春霭》,然后把它命名为《庄》。”
“《庄》?”庄一听,笑得眼睛明亮。
他太温柔,一开口就像已然同意:“那我该怎么支持?”时间、自由,要求其实很简单。
吴霭:“别让阎接送我了,如果庄不忙可以送我去,我每天工作完了就自己回来,会晚,会忙,但你可以随时联系我。”
庄:“哦?做乐队需要这么认真?”“当然认真。
我写了一首歌居然被传错了名字,要不要听?你会喜欢的。”
吴霭想找手机,但一起身了又被拉回了原地。
庄:“听起来小吴霭做乐队很快乐。”
“我三岁就弹琴啊,网上那些朝鲜小孩不如我。”
吴霭傻乎乎的:“当然快乐。”
庄小孩子似地皱眉头:“可我的快乐是每天回来都能看见小媳妇在。”
怎么又是小媳妇?吴霭一听,讲道理:“可我在啊,我只是会晚回来。
也不是每天都晚回来,不忙就可以早。
而且,我写歌总会有收益。
庄给我买了版权,我好感激,我愿意把以后属于个人的版权都共享给你——”庄眨眼:“《春霭》。
咦?小媳妇怎么又红了?”他的睫毛被窗外的月色照出一片茂密,应该是看不清所以话也没逻辑。
吴霭没多虑,反驳:“我不是!”“你是。”
“不是!”“是。”
两人争着争着又打作一团,手脚并用,龙争虎斗,全然不顾已经夜深。
吴霭很快就面朝床被缚住,被抵着后背嘲笑:“小媳妇被逮住了。”
庄身上的孩子气永远都和心情指数成正比,这一刻听笑声就是快乐的,无忧无虑。
吴霭扭头望着他,不知为何,心中油然而生出了属于男人的责任感。
他想了想,郑重其事:“庄,给你看个东西。”
庄松开手:“哦?”要做乐队,也要庄快乐,事业和爱情不是矛盾的;要听他的话,也要他听自己的话,相爱的人地位是对等的。
吴霭直立起身,去捂庄的眼睛,道:“闭一下。”
“小媳妇要给我看什么?”他歪了歪头,大概闭不闭都看不清。
摆好姿势后,整个房间只剩下墙上挂钟秒针的响动,但太慢了,追不上心跳。
吴霭做出一个动作后深呼吸,顿了顿,帮庄戴上了眼镜。
“看——”他屏息。
吴霭太想表达了,找不到修辞就脱了裤子。
上衣太长了,他只好自己用手抓着下摆。
他想展示——展示自己膨胀得紧贴小腹的Yinjing,展示它顶端皮肤被撑得水盈,展示它充血了,在黑暗中红得瞩目。
“啊?”庄先是惊讶,几秒后扶了扶眼镜,笑:“看这个?”虽然已经被看过很多遍了,但吴霭仍不愿抬头,他脸颊太烫了,胸口太烫了,甚至连手指脚趾都像火烤,羞怯难当竟然口吃:“你看我是小媳媳妇吗?”庄捶床:“哈哈哈。”
他想来抓自己,但吴霭不愿意,一边躲一边申明:“庄,你有的我都有。”
“然后呢?”庄说完就没再动,笑盈盈地望过来,像是等待。
两人隔着一米,吴霭掐自己大腿,默数一、二、三后,决定背水一战。
他又脱掉上衣,一丝不挂地靠过去,很笨拙地扶着庄往床上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