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留恋,更甚更深刻,想说:“我跟你去”,想说:“我在你会议室外面等你,悄悄的”,一抬手,划过了自己牛仔裤兜的外侧。
“叮。”
里面响起一声只有他能听见的鸣铃。
电梯像帷幕一样缓缓落下,吴霭却像被这声音提醒了般冲了过去。
还有一线了,他一手阻止门关闭,一手掏出了兜里洪仓给的戒指,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塞到了庄手里,说:“拿着!这个给你!”
完结倒计时了我也舍不得。
第104章
挤进来时太匆忙,被门夹了一下,庄忙检查他的手,问:“没事吧?”吴霭:“没事。”
庄这才去看自己手里的东西,很意外,问:“小狗,这是什么?”戒指吴霭收到后一直贴身携带,拿出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电梯间的光源在头顶,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照,反正他觉得它变得更亮了,在庄手上被捏着,像被开了光。
“我……哥给我的。”
一开口,吴霭略微吞吐。
庄推了推他给配的眼镜,又拿起他给的戒指,仔细看了看,问:“有个音符在这里,是和你一样喜欢电影的那个哥哥?这戒指是专门为小狗做的?”戒指是洪仓和知礼订婚用的,作为一种祝愿传承给了自己,吴霭实话实说:“戒指是我哥的,给他带来了好运气,给我是为了让我也有好运气。”
庄摩挲戒指的内圈,又问:“什么样的好运气?”特别想向他解释戒指背后的故事,介绍自己最亲密的洪仓和知礼,以此表白心中与两位哥哥同样真挚的爱,讲述自己对未来的设想和安排。
但这一切太郑重了,不应该在匆匆忙忙下被倾吐,吴霭想了想,催促:“快走吧,不能迟到。”
庄拿着戒指又看了几眼,把它也放进了裤子的口袋。
他伸出手摸他脸颊,说:“我的小狗总是脸红。”
吴霭看他,没说话,那双还有些红的眼睛曾经复杂、多变、甚至狡黠,但这一刻简单、纯粹,倒影出的只有他。
他有一种感觉,感觉庄已经明白了自己想要表达的,于是仰头去吻他的唇,说:“庄,你现在有我和我哥哥两个人的运气了,加油!”等电梯再次被关上周围就像是被降噪,吴霭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他回到办公室里,一看还有琴在,忙跑过去打开。
这次的琴箱比较厚,锁比以前要繁复,几分钟后盖子才开,一看,里面是一把暗光漆面的缺角吉他,原木色。
乍一看其实也没特殊,外形算低调,但细节的做工极为考究,该是一把手工琴。
他一敲面板和侧板,发现全琴都由相思木打造,而且已经装好了双系统的拾音器。
这个木料的琴制作难度大,光是用于面板就很昂贵稀少了,别说整体。
吴霭怔住,很迟钝地拿起琴一弹,发出的音发涩、发沉,并不惊艳。
虽然只有22岁,但被吉他陪伴的岁月就接近20年,从吴辉的旧琴,再到各种练习琴再到后面自己的马丁和吉普森,虽然弹过了不少,但这一把带来的感觉太奇妙了,蓬勃生命力透过指尖几乎震颤了吴霭的身体,他愣了愣,忙去找琴头。
Logo没见过,居然是个方印,再一细看,里面是纂刻着的——是“春霭”。
毫无疑问,这把琴不属于任何品牌,任何人,是庄为春霭打造的,独一无二!他立马本能地俯身用胸口感知琴身的质感和温度,像第一眼见了自己孩子似的手足无措。
震惊难以言表,呆愣了半天,才想起来调弦。
琴还不成熟,而他却耐心十足,在沙发边席地而坐,对琴的音色,共振一点点揣摩,紧张、惊喜、兴奋的感觉似曾相识,像又回到了很小的时候,被吴辉教着弹琴的时候。
那时候身体还很小,握不好一把琴,也够不上按品,而父亲却总说:“慢慢地,不着急弹它,先互相认识一下。”
时空被打乱,春霭识得一把新琴,眼前却闪过旧光影,下意识说:“爸,我有了新琴”,挠了挠头,忍不住炫耀:“我对象送给我的,嘻嘻。”
吴辉出现了,恢复了生病前的健康模样,手里握着一个茶缸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过来,笑了笑。
吴霭也对他笑,低头弹出一段的《春霭》,用家乡话又道:“还没有正经介绍过,我对象叫庄安,你在很多年前受人之托给过他签名。
太巧合,他最喜欢你给我写的《春霭》,是你的铁粉。
平时挺成熟的,但每当我说起‘吴辉’就会露馅儿,变得像追星的小娃儿,嘿嘿,你都不知道他那副样子,太可爱了。”
“他真的特别优秀,很宠我,又温柔。
虽然以前脾气不那么好,可现在都改了,因为我。
他长得特别好看,你给我的眼珠是黑色的,但他的却是金色,鼻子也好看,有个小骨节。
从第一次见面,我看他就拔不开眼,就想一直看,一辈子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