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A城出事以后,混乱中他就逃了,再也没跟母亲一起,凭借着自己聪明成为了沟通A城与外界的中介人。
救下了男四,也就是狗子演的角色。(有想看灰狼与沈暮故事的,事后正文会仔细写)
沈朝此前一直以为A城出事以后,母亲带着弟弟搬去了别处或国外,但没想到会在A城与沈暮重逢。
然后这段就是传统的兄弟相认,沈朝主动去找弟弟,一开始沈暮不太待见他,让他回去。
主要是觉得现在自己活得难看,而且因为作弊的事情,心里对哥哥有愧。
后来俩兄弟遇上了小犯罪现场,融入一段追追打打的快乐枪战,陆朝发现沈暮不用枪也很强,而且跑超快。
就感慨了一句:“你跟小时候一样,特能跑,该去当运动冠军的。”
沈暮就说:“总之不该是个画家。”
俩兄弟聊起过去,冰释前嫌。
结尾,没大想好,极大可能是会改的。
沈朝本受命解决某起案件,是小案,说结束了跟沈暮一块喝酒。
沈暮那天出门前找到了当年偷哥哥的画,揣进口袋里带出去,想给哥哥看看。
结果沈朝碰上的是穷凶恶极的大案,而且对方设下了埋伏,才知道警长其实是大反派。
沈暮作为中介人知道了这事儿,赶紧赶去救沈朝。
最后作者这么狗血,弟弟为了保护哥哥而死掉了。
后来沈朝抱着他哭(哎真烂俗),沈暮从口袋里拿出那张画给他看。
血沾在画上,色彩很温馨,画的是一家四口。
切入片段的回忆杀,两兄弟小时候追逐笑闹,哥哥伸手去抓他,结果弟弟快速往前跑,一下子跑到了路那一头,回头笑着看他。
“我跑得快吗?”弟弟说,“长大以后,我能做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
电影结束,可以唱歌出字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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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任务九
胡维捧着剧本, 直接就傻眼了。
当然不可能是真**地在镜头面前晃,但至少露个后背什么的还是会有。
估计也是为了追求点儿戏剧效果,能凸显出废城贫民窟的混乱场面, 在这一场里, 剧本还着重强调对灰狼的眼神捕捉。
是那种虽然无力反抗, 但绝对不屈服的模样。
胡维虽然震惊归震惊, 但对这种镜头不算过分抗拒。只要不是演什么少儿不宜,单独拍十来秒的背影还是能接受。
毕竟变人以前, 他能算常年光着身子满街跑……
不过经纪人袁果还是找他商量了一下这事儿。
“这种问题,我比较倾向看你个人意愿。”袁果说,“你如果没办法接受,我可以出面跟导演编剧说说,改剧本或者请人替都行。”
“没有袁姐, 我没有不能接受。”胡维赶紧摆手,“我现在就是个纯新人, 上来就挑不好。我就是突然有点儿迷茫…”
“将来的问题是吧。”袁果明显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是胡维接的第一个重要角色,他将来要是想在演戏这条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必然就得为自己选择合适的基调。
灰狼这个角色来之不易,近乎老天赏饭, 但问题是这口饭是否真适合他。
“你还记得合同内容吧, 公司只负责提供适合你的发展方向,至于真正要不要朝某方向努力,那得看你本身的意愿。”袁果说,“你如果愿意继续演灰狼便演, 愿意演白兔演狐狸也没关系, 只要接得到本子都看你选择。”
“谢谢袁姐。”胡维顿时感到安心,忙点头。
星河的特殊之处在于, 公司没有一上来就急于包装营销。不是简单粗暴地生产艺人再强行推销出去,而更像是给人足够的空间发展,再在既有基础上悉心雕琢。
“别谢我,”袁果笑笑,“你得谢谢写养成攻略的人。”
“…那是什么?”胡维听着挺懵。
“没,”袁果坐直了身子,“就是公司的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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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灰狼这角儿确实就是胡维幸运捡着的,但胡维将这事儿看得很重。
他不希望自己只是“顶替刘明辉”的那个人,况且何尘还放话说他“比刘明辉好几千倍”…
那他至少得好个几千加一倍才像话啊!
有了这念头以后,胡维仿佛浑身都是劲儿。过去是何尘打电话催他起来,现在成了胡维大半夜地砸何尘房门。
“你干嘛呢…”何尘开门的时候还穿着睡衣,“这才四点。”
“晨练啊。”胡维都快能兴奋得蹦了,压低声音小声快速地说:“给你三分钟,刷牙洗脸加件外套,我在酒店楼下等你。”
何尘都还没反应过来被盗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