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怎么清醒的,打着呵欠的温殊,听了这话立刻清醒过来了。
怎么一经过这两晚上的“身体交流”,某人的情话技能立刻就无师自通的满点了!
顾彦棠自己也知道他看温殊应该是自带粉丝滤镜的,否则他怎么能觉得眼前这个头发呆毛被睡得乱七八糟翘着,睡衣还皱得一塌糊涂的人,怎么就能那么可爱呢?
他丝毫不在意温殊比自己大了足足八岁,他就是这么发自内心的觉得这个二十七岁的大男生好看又可爱!
温殊火速的刷牙洗脸,吃早餐,换衣服,结果自己明明和平常一样的时间起床,这次却又差点迟到。
究其原因,一定是因为某个人,不管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都像得了软骨症的病人一样要拼命黏在他的身上。
虽然每次都是一脸嫌弃地推开他,可是嘴角却难以自控地带着笑意。
见到用恋恋不舍的眼神目送自己离开的“小厨娘”,站在门口一副怨妇的样子。
温殊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大口,然后在他耳多边,轻声撩道:“今晚还来吗?”
“来!”“小厨娘”立刻高兴起来,英俊的小脸终于也多云转晴了。
温殊今天终于有空研究了温胜利给他带回来的案子。翻开八年前那厚厚的卷宗,他几乎立刻感觉到了这是一件很浓厚的,带有过去公检法机构执法不严气息的案子。
检察院的工作本来是除了要配合公安部门执法破案,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要监督公安部门依法执法。
但是在过去的很多年里,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检查院确实更多情况下扮演的是一个配合者的角色。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造成了有一些冤假错案的可能。
这是一件在2009年8月发生的离奇的入室抢劫杀人案。被抓的嫌疑人叫蒋文龙,2009年的时候正好二十岁。
立案的证据主要有这几样:简直可以说一样比一样荒谬。第一件是一个现场的酒瓶。但是仅在该酒瓶的瓶颈处提取到一枚嫌疑人中指的指纹,而且这枚指纹还是手指朝上的。
温殊特意去找了一个瓶子,不论如何做不到用一根手指朝上拿起这个瓶子。退一万步说,即便真的可以这样拿起酒瓶,谁又能证明这是现场的酒瓶呢?毕竟酒瓶又不是长在现场的,动不了。
第二个证据就更可笑了,是一张由负责该案件的刑警大队开的一张证明。该证明是为了说明蒋文龙当天从两百里外的C城来到T城,通讯记录中存在漫游|行为。证明是这样写的:“从移动公司调取,与原件无异”。
可是既然是证明,总要有第三方证明啊,那就是移动公司开证明啊,怎么能是刑警大队自己给自己开证明呢?还与原件无异,那么到底原件到底在哪里?
还有公安部的勘验现场检查时间为8月11日,笔录的制作时间却是在14日,也严重不符合公安部门与取证相关的程序规定。
就是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案件,硬是一审杀人罪名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温殊看完这个案子后心情特别沉重,他觉得还是要跟进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新的人证物证什么的,能促成重审最好了。
温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多了。
这正是万家灯火初上,家家户户开始做晚饭的时候,虽然小孩儿早就发信息告诉他今晚会晚点再回来,但是看着自己的屋子漆黑一片,还是有那么点失望。
温殊工作了一天,腰酸背疼的,此刻虽然有点饿了,但是整个人懒懒的缩在软软的沙发上,不想动。甚至连灯都不开。
正像条冬眠的蛇一样在沙发上慵懒着,温殊的手机铃声响了。
顾彦棠:“饿了吧?饿了自己去煮碗面。冰箱里有我昨天做的青椒rou丝,面快煮好的时候放进去。”
温殊:“哦,你什么时候回来?”
顾彦棠:“别懒了,快去煮,盐少放点啊。别指望我啊,我十点多才回呢。”
电话那头的小孩儿似乎能看见自己一样啊,还知道自己指望着他,没有动。温殊有时确实觉着顾彦棠甚至比温胜利更了解自己的心意。
温殊听着电话那头挺吵的,似乎有人在叫他,问道:“你在干吗呢?”
顾彦棠:“修电脑啊,最近不是梅雨天气吗?学校里电脑简直是成批的坏啊,我今晚就没歇过。”
“那你身体能吃得消吗?”温殊想着小孩儿似乎一直这样白天上课,晚上上班连轴转。
“没事啊,我寝室同学王滔他们都说我能参加铁人三项。”
顾彦棠“嘿嘿”一笑,大概是由体力好想到了昨晚那些需要体力好的运动,压低了声音轻声问道:“说实话,你想我了吗?”
“嗯。”温殊轻轻答应了声。
顾彦棠:“别嗯啊,你到底是想还是不想?”
对于小孩儿这种给根竹竿就顺杆爬的行为,温殊觉得有点幼稚,但是又有点可爱,于是大方地回答道:“想了。”
顾彦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