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豪不见外地用手捏了捏方昭辉半袖衬衫下面掩盖着的肱二头肌:“哥们儿,你可真结实啊。”
方昭辉有点不好意思,用另一只手挠了挠刚才被马欢摸过的地方,感觉有点痒痒的。
他朝所有人羞涩地笑了笑:“大家好,我叫方昭辉。”
一个看起来放荡不拘、高大英挺的男生紧接着也走到方昭辉的近前,很是爽快地介绍自己:“我叫王远志,住你对铺,嘿,居然比我都高。”
王远志用手跟方昭辉比了比个头,发现自己居然被比下去了。可是不吗?方昭辉一米八五,王远志一米八二,差了三厘米呢。
“Hello,我叫杨春伟。”
声音从上面传来,方昭辉脑袋转了半周,才找到了声音的来源。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阳光男孩从上面的床边探出一只手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露齿一笑。
他们宿舍结构设计是四人一间,下面是书桌、侧面是衣柜,床都设计在上面。刚才,这个叫杨春伟的男孩子正在床上整理被子和蚊帐。
方昭辉看着突然间从床上伸过来的手,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他从未跟别人握过手,所以很紧张地回握过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哥们儿四个就在这一年的开学季,相识相知了。
……
林宇凡正安静地俯首在桌子前,视线纹丝不动,焦点牢牢对着桌子上的文件。
他的头发如墨玉一般,梳着当下最时尚的发型,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一股棱角分明的淡漠,暗棕色的瞳孔,泛着迷人的色泽,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他真的是一个当下少见的美男子。
他是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他都是父母亲戚眼中的骄傲,是同学朋友心中的明星,是各色少男少女竞相追逐的对象。造物主有时候真的很不公平,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优越条件都赐予某一类人?
今年,林宇凡刚刚就读于渊京大学的工商管理系二年级,父母本意是送他去国外的名校锻炼锻炼。然而他拒绝了,并且通过自己优异的学习成绩转入了新成立的电信专业。
至于个中缘由,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2章
林家跟刘家是世交,刘思雯比林宇凡小一岁,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两家关系好,走得近,又住在同一所高档小区,自然经常走动。
小时候,刘思雯是一个胖嘟嘟的鼻涕虫,总喜欢像个小尾巴一样黏着林宇凡。林宇凡从小就生得好看,像个瓷娃娃似的,傲得不得了,所以根本就不待见刘思雯,总是欺负她,还撩拨戏耍她。
一来二去的,刘思雯长大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小哥哥的坏处,便逐渐疏远了林宇凡。
有些人人就是一种犯贱的动物,你越是紧张他,他越是不待见你。等你哪一天冷着他凉着他了,他反而又颠颠儿地靠过来来追逐你。林宇凡就是这一类人的典型代表。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林宇凡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刘思雯已经蜕变成了一个集智慧与优雅于一身的大美妞了。
林宇凡眼见着盘靓条顺的刘思雯不时地在眼前晃荡,逐渐回过味儿来,开始频频向这个当初看都懒得看一眼的小妹妹示好。
然而长大的刘思雯已经是一个有深度有原则的女孩子,再也不是年少时那个单纯的傻妹妹,更不是林宇凡周围那些徒有其表的虚荣女人。林宇凡无论外表怎么迷惑人,在她的心中已经成为了肤浅渣男的典型。她现在连话都懒得跟林宇凡讲,想到这个人就只剩下一个词儿“膈应”。
林宇凡19岁时,第一次在女人面前碰钉子,这个大钉子就是刘思雯。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美味的。林宇凡是既后悔又不甘心!一百个不甘心,一万个不甘心!
当年他根本不屑一顾的小丫头片子,如今居然根本就不甩自己,就连正眼瞧自己一眼都觉得是浪费表情。林宇凡越琢磨越憋气。
想他林宇凡少年得志,流连花丛,哪个女的见了他不投怀送抱,俯首帖耳?何曾受过这样的冷遇?
这个该死的刘思雯,怎么就长开了呢?现在是怎么看怎么撩人,他一定要用尽手腕,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她、占有她,然后再始乱终弃!让她也尝尝抓心挠肝,求而不得的滋味儿。
机会来了,刘思雯考入了渊京大学电子信息专业。
……
此刻,林宇凡正呆在新分的宿舍里,做着迎接新学弟学妹们的准备工作。他作为渊京大学优秀学生代表和学生会主席,他被电信学院教务处委派为新生导生,对这届新生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和生活指导工作。
他用纤细如玉笋般的手指翻了一页文件,漂亮的下颌以一种缓慢的频率上下移动,透着樱桃红般的不大不小的嘴微张着,发出旁人听不清楚的喃喃低语。
摆在他面前是这届电信学院新生的基本资料。
林宇凡的宿舍在四楼的最南边,这层楼宿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