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这场婚姻中,完全像是个乖乖巧巧的小孩子。刚开始也喜欢工作,在片场跟其他人嘻嘻哈哈地打闹。但回家的时候却总是一瞬间就换上了大人的面具,变得清冷而自持,会问他今天的牛排是七分熟还是九分熟,苦咖啡里放一块方糖还是两块。
沈知非并没有意识到,聂与不喜欢这样的工作。
他更想要的,是一下班回家,就把鞋子凌乱地踢掉在玄关处,衣服随处乱搭。晚餐随便叫一份炸鸡排或者小龙虾,喝着加了冰和珍珠的nai茶去看电视剧。
但他那时候或许是被聂与认真细致的工作感染到,他不知道聂与就算是不喜欢做饭,但是却喜欢他。所以在不喜欢的东西,都会一丝不苟地做到最好。
☆、我们见见
在结婚一年后,沈知非忽然发现聂与开始留长发。
那个时候他的通告已经很少了,聂与一年里有八个月都在家里待着。沈知非那次从应酬上下来,刚好遇见聂与。那个时候聂与在安安静静地挑地毯,一块不规则的椭圆形状,毛绒绒的,灿烂的橘色像是天上的太阳。
聂与没看见他,他披肩的头发扎了起来,戴着口罩,示意工作人员给他送回去。出门的时候,他看着三层台阶,像个孩子一样蹦了下去。
沈知非觉得好玩,一路跟着他。他发现聂与不仅买了地毯,他完全是在闲逛,在闲逛的过程中,把一些摆设买下。那些东西琳琅满目,看上去就像是家庭常备的用来促进家庭温馨的物件。
但是沈知非从来没在家里看见过这些东西,家里唯一的风格相同的摆设就是卧室那一对半人高的青花瓷。
那天晚上聂与很晚回来,他空着手,看上去很开心。但是一看见家里亮着的灯,表情瞬间就变了。从透明窗户那儿看过去,沈知非明显能看到聂与有些茫然的表情。
仿佛是有人用一根针,狠狠地刺进了他的心脏里。
沈知非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他状似自然地帮他取下大衣,不经意地问:“……今天干什么去了?”
很明显,聂与没有准备这个问题。
他显然没有想到家里会有人。
聂与脸上的神色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他张了张嘴,随口扯了一个理由:“去给又又和小耳朵买猫粮。”
“猫粮呢?”
“他们家倒闭了。”
沈知非:“……”
也不知道裴钰知不知道他们家那个连锁店已经开到全国各地的宠物品牌遭遇了这样的不测。
但是面对聂与,沈知非总是会心软。他没再问下去,只是摸了摸他的头发:“吃饭了没有?我去给你……”
聂与打断他:“我去。”
聂与没看他,就这么垂着眼眸,一路走进厨房。
——我们小四很忙,所以家里的活你都要能干就干,大扫除的话可以请保密,只是知非不喜欢家里有外人。
这一顿饭做得艰难又难过,聂与忍不住想起了以前,想起了他小时候学的很多东西。那个时候他学金融,学计算机,父亲曾经盛赞他是个天才。聂与想起高中在学校的那几年,他会跟校外的那个大雷哥打架,把人揍得死去活来再也不敢来这儿收保护费的时候,他走路都是带风的。
水漫过了手背。
聂与想,他们一定不敢相信,他现在竟然每天日复一日地待在家里,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另一个男人做一顿饭。
经年累月下来,喜欢会不会被消磨呢。
晚上睡觉的时候,聂与调了一杯酒。他想了很多东西,直接醉在柜台上了。第二天醒的时候,人在床上,沈知非已经不见了。
那仿佛是他们关系的一个转折点。
从那时开始,沈知非回家的频率也低了很多,他开始跟外面的人传绯闻,有男的,也有女的。
他的母亲是个优雅的贵妇,戴着黑纱手套,切小羊排。她微微低着头,妆容姣好的脸上浮现出笑意:“知非毕竟产业大,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还有沈家百年来的家业。”
“所以这些应酬的事,你是能理解的,对不对?”
聂与很想反驳她,像是反驳她第一次想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他身上那样。
但是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痛苦得可以把每一分每一秒掰扯清楚的时光,聂与的所有心力早就在这荒谬的两年中耗尽了。他提不起什么Jing神,也不想说话。面前的柠檬水回旋着他的倒影,聂与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模样。长头发,脸色苍白,灰暗得像是墙角的随便什么要枯死的植物。
但是面前的这位夫人却盛赞他的打扮,说这就是沈知非喜欢的样子。
聂与在心底慢慢地想,沈知非喜欢的样子?
可他早就扮演够了。
不仅仅是结婚的这两年,从那次见到他开始,聂与就很清楚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累了。
再炽热的爱,都无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