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非昔比。
从前喝这些廉价啤酒的唯一原因只是为了借酒消愁,可今时不同往日,今时的愁已经不能用廉价啤酒来消了,得用那些藏在柜子深处的昂贵的专用于送礼的酒来消。况且他的愁现在正在盥洗室洗漱,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刚才真的愚蠢,用什么办法推脱都可以,非要装作不记得的样子。原先那些在商场上用的技巧,一碰到沈也就完全失效。
或许是昨晚的那个吻,在一夜之间发酵。明明昨晚心里还是很开心的,虽然心里的顾忌还是很多,可是今早起来,穆梁就有些后悔。今天穆梁原本想带沈也去看看母亲的。
一个意识出现在他的脑海,怎么都挥之不去。他突然在这个节骨眼上想起来,当初他同意沈也住进来是因为他的私心,他还想和小朋友再多呆一会儿。而现在呢,亲也亲了,睡也睡了,等一下还要去见家长,时间线像是装了加速器,把一年的事情压缩在一个月。
可明明一开始,他只是想和沈也多相处几个月,然后送小朋友上飞机。他年轻,他还有无限可能和美好未来。而自己呢,比鳏夫还鳏夫,人家鳏夫至少还结过婚,可穆梁呢,母胎solo,又有一个奇葩的家庭,是没有什么未来的。
他们已经在某种意义上骨血相融了。他们是不可分离的。
或者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穆梁已经依赖沈也了。
从前他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看病,现在身边多了一个人,倒也没有不适应,却觉得好开心好满足。有时候沈也做饭,有时候他们外食,虽然现在还是分房睡,但是昨晚他们以某种意义“同床共枕”了,工作的时候沈也就做杂他对面写作业,笔落在纸上的沙沙声是他的安慰剂,就算发烧,沈也照样寸步不离陪着他,还给他煮粥喝。
曾经天真地以为一个人过活才是最自由的生活,觉得那些受困于恋爱和家庭的人都有够愚蠢,现在才发现愚蠢的是自己。从来没有认清自己,或许这世界上有些人是独居动物,可以离群索居,可是穆梁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天生就是群居动物,他离不开人群,离不开独属于人群的温暖。
直到遇到沈也,他才发现他根本离不开他。
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时间线从来都没有标准的答案,有些人认识一个小时就决定结婚,而有些人决定恋爱长跑。就像人生一样,从来没有标准答案。
怎么成为一个坚韧的人?即使伤痛无法愈合,也要把它藏在内心最深处,以温柔的形态面对世界。
“沈也。”
“怎么了?”
“我想带你去见一见我的母亲。”
☆、第 16 章
这朵玫瑰花是他们巡过半个城市才找到的。
为此在网上租了车,付了双倍的人工费让工作人员开到他们下榻的酒店。雪停了,在他们准备出门的时候。外面象征性积了一些雪,聊胜于无。
车一直开到郊区,才找到一家简陋的花店。是自家培育的温室花朵,在冬日却异常盛放。
寻常的花都有,稀有的花也有一些品种。穆梁选了红玫瑰,是母亲最喜欢的。没有人能拒俗,每个人都媚俗。
从前父亲每次都会送母亲十九朵玫瑰。穆梁讨厌它的寓意——忍耐与等待。忍耐是就算知道自己的先生有了情人也有装作若无其事,扮演好妻子的角色,等待是每一夜每一夜,几近通宵等待丈夫回家,再像保姆似的伺候他。
滥用对方的爱,欺骗对方的同时也欺骗自己,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行为。而大部分时候,其实一朵玫瑰花就足矣,可惜很少有人明白这个道理。
穆梁买了两朵。一朵即将赠与母亲,这是她一生中最喜欢的花,却总是带给她伤害。还有一朵给沈也,因为他是穆梁在这世上唯二最爱的人之一。
沈也接过玫瑰花,手指避开那些纵生的刺,转动了一圈玫瑰花,“谢谢。”他说,像是收到对象送的礼物的少年。噢,穆梁差点忘了,沈也本来就是少年。
冬季的玫瑰,鲜艳依旧,盛放得让人羡慕。是动脉血的颜色,带着本生的活力。
沈也坐在副驾驶,手里握着带刺的玫瑰,兴奋过后是更加兴奋,更加兴奋带来的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对现下的清醒。无比的清醒,让他不像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倒像是一个老成的男人。
——“阿姨,她自己住吗?”
——“我们这样没打招呼过去,会不会不太礼貌?”
——“而且,我们这算不算某种意义上的见家长?”
——“如果算的话,那我空手过去就是太失礼了,要不要去超市买一些水果?”
——“阿姨有喜欢吃的水果吗?可惜现在只能选择暖棚水果了。”
像是一只小喜鹊,站在树梢上叽叽喳喳,没人会觉得吵闹,只会觉得可爱。沈也真的好可爱。
看着沈也这么兴奋的样子,穆梁倒有些舍不得告诉他事实真相。他可以想象出去见对象家长的这种紧张中带着兴